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接收实习生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10日 14:03     点击数:

发表于: 2009-03-10 14:03  点击:1561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接收实习生的通知

为培养在校学生的学习实践能力,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拟向我校太阳成集团tyc9728接收实习生8名,在审判业务庭从事实习工作,时间为两个月。具体要求如下: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2、能够遵守机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守审判工作秘密;

3、法学专业在校研究生。

实习期间,上下班可在沃尔玛超市附近乘坐班车,实习单位提供自助午餐,实习期满后,单位出具鉴定材料。

有意者,请于312日前到太阳成集团tyc9728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吕欣老师处报名,电话:85168219;或研究生办公室刘舰老师处报名,电话:85166105.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太阳成集团(tyc9728-VIP认证)-Online Platform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