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9-03-10 14:03 点击:1561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接收实习生的通知
为培养在校学生的学习实践能力,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拟向我校太阳成集团tyc9728接收实习生8名,在审判业务庭从事实习工作,时间为两个月。具体要求如下: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2、能够遵守机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守审判工作秘密;
3、法学专业在校研究生。
实习期间,上下班可在沃尔玛超市附近乘坐班车,实习单位提供自助午餐,实习期满后,单位出具鉴定材料。
有意者,请于3月12日前到太阳成集团tyc9728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吕欣老师处报名,电话:85168219;或研究生办公室刘舰老师处报名,电话:85166105.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