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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霍存福教授做客太阳成集团tyc9728当代法学名家讲座
发布者:科研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6日 09:58     点击数:

2023年6月18日上午,沈阳师范大学教授、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第八届、第九届执行会长霍存福教授做客太阳成集团tyc9728当代法学名家讲座第354期暨秦汉至唐律令系列学术讲坛第7期,在太阳成集团tyc9728中心校区东荣大厦A716进行了题为“我的中国古代情理法研究”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太阳成集团tyc9728吕丽教授主持,西北政法大学闫晓君教授、太阳成集团tyc9728邓勇老师与谈。太阳成集团tyc9728刘希烈老师、太阳成集团tyc9728“鼎新学者”博士后姜翰出席讲座,太阳成集团tyc9728和东北师范大学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会议伊始,吕丽教授首先对霍存福教授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并衷心感谢霍存福教授对太阳成集团tyc9728多年来的付出与贡献。简要介绍与谈嘉宾后,讲座正式开始。

霍存福教授以自身的研究思路为主线,就情理法研究的阶段性创获展开讲学。第一部分,初识情理法。沈家本认为情理是“中西法学的公约数”,也是“融会贯通的基础”。霍存福教授概括总结,得出“情理是法律的内容,情理是法律的基础”这一观点。第二部分,再识情理法。霍存福教授阐述了其撰写的《中国传统法文化的文化性状与文化追寻──情理法的发生、发展及其命运》一文的中心思想,将情理法视为中国传统法文化的文化性状。霍存福教授对题目关键词进行了说明:情理法的“发生”源于“曹刿论战”中司法者“以情”的主观立场与态度;“文化追寻”实际上是说中国古代如沈家本等学者追寻的情理逐步上升为自然法层面的过程与意义。情理法的“命运”也并未终结,仍有许多学者孜孜不倦进行研究。通过对司法实践的分析,说明情理是法律的内容,有时也是一种法律原则。同时,情理还具有矫治法家法治观、刑治观的作用。第三部分,共产党人的情理法。霍存福教授将目光从古代转向近现代,关注传统的创造性转化,通过《乔太守乱点鸳鸯谱》等典型案例进一步阐释情理与法理、情与理、法与理之间的关系,认为情理法是对形式法治的一种突破。第四部分,霍存福教授又回归到沈家本的情理观,通过“妇女离异律例偶笺”等文献资料分析规范中的情法结构及其关系,指出一般性、原则性的是法,而需要特殊灵活处理的是情;循法或许是简单的,但援情是更为高明的。第五部分,霍存福教授对“恩义”、“仁义”、“情义”等道德词汇表达的情法关系进行分析。第六部分则着眼于沈家本、樊增祥、薛允升三大家情理法观的比较研究。

与谈环节,闫晓君教授认为情理法研究是中国古代法律史十分重要的课题,仍然有继续发掘探寻的空间。同时,闫晓君教授还讲述了一桩引起刑部争议的“义绝”案件,进一步说明在法无明文的情况下揆之以人情的做法具有其合理性。邓勇老师也向霍存福教授提出一个问题:情理法研究最核心的、需要学生铭记的是什么?霍存福教授强调,做学问最重要的是多读书,题目来源于材料。

讲座的最后环节,霍存福教授进行答疑,对学生提出的“在古代法制史或法律思想史研究中提取当代价值是否为必要内容”、“古代官吏的职能如何依据自身职权特色发生转变”等问题悉心指导,令人豁然开朗。吕丽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并对霍存福教授的精彩讲座表示衷心感谢。

此次讲座精彩纷呈,不仅涉及传统法律文化方面的知识,开拓学生视野;也包含了选题、研究方法、史料的收集与运用等方面的指导,给予法律史专业学子极大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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