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11-10 09:12 点击:789
关于开展2010年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现场办公会的通知 |
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2010-11-10 8:5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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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字〔2010〕0187号
各学院:
中行前进大街支行决定于11月11日现场办理2010年新申请助学贷款手续。就现场办公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需指派一名辅导员到现场负责本院贷款学生的组织工作,并领取贷款合同、借据、审批表等相关资料,及时发送到学生手中。
二、请通知新申请贷款的同学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及黑色中性笔,按规定时间、地点由学院统一组织到现场办理贷款手续。
三、现场办公结束后,请各学院负责人将借据与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其中一份)按照信息表中的顺序排列。其他申请材料装入“国家助学贷款材料袋”,并在材料袋标上用铅笔标上序号。
四、请各学院下11月17日(周三)前,将材料交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上交前请各学院认真自查,确保材料符合要求,以免影响放款进程。
材料袋内容:
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一份,另外一份单独排列,不装入材料贷)、学生证复印件(A4纸一式一份)。(未满18周岁的同学请另外准备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和同意贷款的书面证明,要求同上)
2,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3,本人手写的助学贷款申请(16开稿纸),主要内容包括:
a、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b、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认识
c、明确申请的意向
d、履行合同义务、按时还款的承诺
4,审批表;
5,贷款合同。
学生工作部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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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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