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4日,又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太阳成集团tyc9728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北京大学太阳成集团tyc9728、中央财经大学太阳成集团tyc9728、国际司法桥梁,联合发起“温暖法援——2009法律关怀行动”。
当天下午18点整,“聚焦法援情”圆桌会议在太阳成集团tyc9728东荣大厦706会议室胜利召开。我们邀请到太阳成集团tyc9728党委副书记于莹教授、何志鹏教授、单勇老师、谷鑫贺老师,中央财经大学历咏教授,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赵宏伟律师,宇中人律师事务所王立明律师、李广军律师、杨立业律师、孙贺律师等法界专家学者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之初,于莹教授做了精彩发言。她介绍了自己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交流时得知的“霹雳”活动,意在支持全球的法律援助事业,并希望我校与之合作,开展规模更大、范围更广的法律援助活动。于莹教授还指出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困境与出路。
其后,赵宏伟律师针对“法律援助中心的定位”和“对法律援助活动的建议”的主题进行了具有深度的发言。他认为,法律援助的意义在于将法定的人权得以现实的落实,并主张将法律援助列入宪法,并建立单行的社会基本法,将其列入司法制度、社会制度的范畴之内。
精彩而深刻的发言之后,杨立业律师通过讲述自己经办的一个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对中国的法援现状和法律援助中的律师专业化的问题做了深刻剖析。他认为,办理法律援助案例,是对律师业务的考验,他们会更加努力认真的经办每一件法援案件,承担起律师的责任,实现其社会价值。
从社会角度深刻剖析法律援助制度后,何志鹏教授回归大学校园,讲述了他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援助的几点看法,认为要将课本知识与法律实践结合起来,同时社会和国家也应提供更多的法律实践机会,让大学生进行法律援助的爱心与热情有地方释放。谈到大学的法律诊所的开设及运行问题,何志鹏教授表示予以肯定,并希望法律诊所能真正成为在校大学生的实践成长之地。
随后,单勇老师又针对农民工矿难中的受害问题做了详细的分析。他认为,造成农民工被害的原因在于现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出现的较严重的贫富悬殊现象。由此产生的现象是富人侵占穷人的法定利益。而法律援助的律师就是要为此将弱势群体的被侵占的权利挽回、将其赔偿得到最大实现。
各位学者和律师精彩的发言之后,学生代表太阳成集团tyc9728学生会秘书长马朕卓同学饱含激情的抒发了自己的感想。他强调当代大学生是饱含着梦想的一代,要把法律援助诊所纳入本科生必修课程,让大学生接受法援知识的熏陶,做新时代的追梦人。
最后的提问环节,气氛异常热烈,同学们踊跃提问,畅所欲言,与前辈们进行了一场积极热烈的讨论和答辩,妙语连珠。期间,长春市政协委员、宇中人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立明律师做了题为“社团的出路在哪里?”的专题解答,并对刑法学泰斗赵长青帮助重庆“黑老大”黎强的争议问题做了精彩的回答,巧妙的化解了律师义务与社会道德之间的矛盾。他认为,要将案件上升到社会层面,并表示我国的司法公正仍需提高,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仍需要过程。最后,王律师从政治与法律角度得出结论:我国的法援工作将蓬勃发展!
之后,单勇老师对来自中央财经大学的学生代表董俊锋同学提出的有关学生进行法律援助的种种疑惑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指点。单老师认为,这需要政府提供正式而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将大学生参加法院活动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大学生参加法院活动将不会孤军奋战。
此次会议能取得圆满成功,不仅是各协办单位的互相配合的硕果,借王立明律师的话,更是此次邀请嘉宾的科学性的结果:不仅有处于一线的知名律师事务所和专业的法律援助中心,更有主攻学术的教授级专家的参与,使整个会议不仅有案例的生动,更加有专业学术的理性与深刻。
正如一位法学泰斗所言,世间恶人有善的一面,善人有恶的一面。而法律人正是用自己的能力,将恶人的善的一面展现在法官面前,维护法律真正的公平与正义。
今夜,长春上空瑞雪飘飘,吉大校园素裹银装。而活动现场,“聚焦法援情”圆桌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大家都在专家前辈的寄语中获益匪浅,相信我们都会向着做公正的法律人的目标昂首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