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办 发表于: 2015-10-23 09:23 点击:1501
为推进法学教育改革、促进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在我校实施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探索适应国家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职业化、国际化的精英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模式,深化我校法学教育改革进程,开设法律实务课程。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2015年秋季招生程序。具体如下:
一、法律实务课程简介
学院每年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进行为期一年的法律实务课程训练。
法律实务课程体系由理论研习教程、实务研习教程、涉外法律实务教程三部分构成。总计4学分,48课时。
该课程通过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方式进行实践性教学,着重训练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法律推理能力、逻辑思辨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协调谈判能力等。同时,通过太阳成集团tyc9728教师与实务部门专家的相互结合,整合校内外教学资源,形成以法律职业性教育为导向,注重、突出法学教学的实践性,改变现有的“经院式”、“灌输型”教学, “被动型”学习的模式,调动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实务部门专家、学生的多方积极性,培养出具有较高的人文科学素养、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娴熟的法律实务技能,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多样化法律职业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二、法律实践课程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法学理论功底,熟练掌握我国相关领域的法律规定;
2、掌握与法律实务有关的法律文书的写作,如起诉书、辩护词、代理词的写作标准等;
3、掌握法律实务咨询、交流技巧,具有良好的与当事人沟通的能力;
4. 具备职业气质,有人文修养,有团队意识、合作精神;
5. 热心法律援助事业,时间充裕
6、在藉期间没有违纪违法情事;
7、英语通过四级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7日
报名地点:
报名需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成后交到南六(437女生宿舍)、经信B公寓(435-2男生宿舍)(另提交电子版到邮箱:lilixiang0714@163.com ),报名表需详述申请理由。
联系人:李丽向 、周德民
联系电话:15754312012 13591776705
四、考核程序
实验班考核小组按以下程序考核审查:
1.2015年10月27 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公示经初步审查有资格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并接受学生质询(质询意见请于25日晚10:00前直接发到前设电子邮箱,或以书面形式提交学办马旭老师处);
2. 2015年10月 28 日下午一点半统一组织面试,考察专业课、综合素质。地点在东荣大厦B313-2(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