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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2008年上半年成人函授(自考)毕业生申请办理学士学位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8年03月05日 10:38     点击数:

发表于: 2008-03-05 10:38  点击:5564

学位证书办理通知

考生同学:

2006年及2007年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现已开始申请办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办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时间:

2008312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过期不予办理;

2、申请条件:主干课总分必须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论文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并通过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3、申请需提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成绩单原件(成绩单原件请到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85,省自考办五楼微机室打印,并附省自考办公章)1,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并在复印件和成绩单的右上角写上学位报名编号;要求提交的自考毕业证书原件及成绩单原件上的身份证号必须与“外语合格证书”上的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或合格证号)及其他提交材料上的身份证号相符,如果不符,则必须提供其他相应证明。

4、申请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明德路北胡同239号,吉大八舍108室;(须带此通知)

5、根据吉林省发改委(吉政办发[2006]31号)文件决定,成人申请学士学位学费按每生200元收取。

本次申报者应为2006年及2007年通过吉林省成人本科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学生,其中2007年学位外语考试通过者,申报时需持从吉林省学位报名网站下载的“外语合格证书”申报学位。

以上各项内容须认真阅读,严格按规定执行,否则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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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35

学生主干课成绩和自然信息表

姓名: 自考准考证号:

性别: 专业: 考试语种 学位报名编号:

出生日期 毕业日期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经济法:宏观调控法( 分),市场管理法( 分),公司法( 分),经济法原理( 分),知识产权法( 分)

主干课总分( 分),平均分( 分),论文( 分)

法律:公司法( 分),劳动法( 分),合同法( 分)

国际经济法概论( 分),国际私法( 分),

主干课总分( 分),平均分( 分),论文( 分)

行政法:行政法学总论( 分),行政处罚法( 分),行政诉讼法( 分),行政复议法( 分),国家赔偿法( 分)

主干课总分( 分),平均分( 分),论文( 分)

注:请考生认真填写后将此表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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