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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对201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个人信息填报的说明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3年08月23日 09:44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3-08-23 09:44  点击:925

 

 

全体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我校201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以下简称“招生资格审查”)工作已经启动,目前正处于个人信息填报阶段。为规范管理,从今年开始,“招生资格”审查采用网上信息填报并申请的方式进行。现根据导师填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对信息填报做以下说明,望广大博士生指导教师予以重视。
    一、填报信息要完整准确
在“个人基本信息”页面中所显示的填报内容,均为导师需要填报的信息,不应有缺项。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学科类别”、“拟招生专业所属学部”、“拟招生专业所属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三个内容必须填入且确保准确。
    “学科类别”是指拟招生专业所属的学科大类,有“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人文社会科学”的简写)”两个选项,该选项涉及到后面科研成果填入的内容及最终生成的表格样式和内容的不同及审核标准的不同。“自然科学”主要包括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门类所属的学科专业,“人文社科”主要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所属的学科专业。对于一些文理交叉的学科,请导师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学科类别”最合适的选项参加相应大类的博士招生资格审查。
    “拟招生专业所属学部”与“拟招生专业所属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是两个关联信息,根据选择的学部确定你可以选择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这两项内容将决定参加“招生资格审查”的博士生导师最终由哪个学科进行招生资格的审查评定工作,如果此项空白或填选错误,将导致无法参加招生资格审查。请参加“招生资格审查”的博士生导师认真核查所填选的此项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已经提出申请但此项信息没有填入的,请尽快进入系统补填。
 
    在信息填报中,所填入的科研成果及在研项目信息请按照学校关于2014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的通知和审查条件的规定,将符合要求的相关信息准确填入,尤其要注意时间的限定范围。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相关信息可以填入并保存在系统中,但相关内容不会汇入到最终生成的表格中。
 
    二、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
    招生资格审查工作是分阶段进行的,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个人信息填报和审查工作分开进行,各有时间限定。请各位博士生指导教师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2013年8月22日-8月31)填报相关信息并提出申请。在申报阶段可对网上填入的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改。一旦进入各培养单位和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阶段,将无法再进行信息的填写和修改。
             
                                                                         学位办公室
                                                        2013年8月23
转发范围:全体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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