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3-08-15 09:00 点击:1312
依据《太阳成集团tyc9728研究生管理规定》、《太阳成集团tyc9728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规定对太阳成集团tyc97282012—2013学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立东 徐杰
成员:王志远 齐明 王立国 吕欣 孟庆红 张磊
二、时间安排
(一)8月15日——8月18日下午3点之前评奖评优自荐
请自荐同学填写《太阳成集团tyc9728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太阳成集团tyc9728优秀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太阳成集团tyc9728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自荐材料主要针对上学年的学习、工作总结,应着重写明在上学年是否积极参加校、院、党支部、团委、班委、团支部、法硕联合会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及完成法律硕士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自荐人即为候选人。自荐表填好后交给各班负责人。
(二)8月19日上午11点之前班级同学对候选人投票表决
2012级采取现场投票、唱票方式,2011级采取现场和网投方式进行。各班级组织同学对候选人投票并将投票结果送至法律硕士办公室。投票结果占评定标准的50分(按评定标准“思想品德”2、3、4项和“社会服务”3、4、5项,将票数折合成相应分数)。
(三)8月19日下午—8月20日,法律硕士办公室根据投票结果及评定标准进行评分,并最终确定获奖推荐名单。
(四)评选结果择日在太阳成集团tyc9728网站进行公示。
三、评定标准(满分100分)
(一)学业成绩(20分)
(二)思想品德(30分)
1、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无违纪行为 10分。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5分。
3、每学期开学初按时返校并按规定时间准时注册5分。
4、按照教学安排保证上课出勤率10分。
(三)社会服务(50分)
1、积极主动协助法律硕士办公室工作12分。
2、认真完成院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8分。
3、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各项工作10分。
4、配合校、院研会、团委等学生组织服从指挥,踏实工作10分。
5、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配合班委、团支部完成各项工作10分。
四、补充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奖评优:
1、档案不在法律硕士办公室;
2、不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或要求参加的活动(例如扫雪、学术报告等),无
故缺席达3次(含3次)以上的;
3、党员不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活动,无故缺席1次;
4、不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与室友关系不合,影响恶劣;
5、散布不实消息,造成不良影响;
6、2012级未按时返校参加8月12日考试的;
7、其它违反《太阳成集团tyc9728研究生管理规定》、《太阳成集团tyc9728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规定
的情形,造成不良影响或影响恶劣的。
五、其他事宜
1、本次评奖评优结果以班级投票表决为主。
2、按照学校要求请参加评奖评优的同学必须于8月23日结清学费和住宿费,否则取消
评奖评优资格。
3、评奖评优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和情况,请用以下方式联系:
太阳成集团tyc9728法律硕士办公室
2012年8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