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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致全体研究生的安全提示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07日 14:06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3-06-07 14:06  点击:948

 

全体研究生:
 
为加强研究生日常教育管理,保障同学们平安地度过研究生时光,我们提醒大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维护校园正常秩序,杜绝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和办公秩序的行为发生。在教室、寝室等公共场所不要大声喧哗、打闹,夜间不要高声弹琴、唱歌和播放音乐,以免影响其他同学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三、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要珍惜同窗友情,宽容对待同学之间的矛盾和意见,妥善解决在校期间的纠纷和误会,学校将对寻衅滋事、结伙打架等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四、要增强法纪观念,维护社会公德。不要参与赌博活动,不能损坏公共设施,不能乱摔、乱扔器具,不能违章用火、用电,不能私拉乱接电线,更不能焚烧衣物、用品,防止由于违法违纪行为而给同学们的研究生涯带来遗憾。
    五、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夜间不要在偏僻的地点活动,不要留外人在寝室过夜,不要私自外出住宿;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不要被手机短信中奖、非法传销等骗局所蒙蔽,不要把个人身份、家庭情况、电话号码告诉陌生人,更不能将手机、银行卡、现金等财物交给不认识的人;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防止丢失、被盗;大额现金要存入银行,银行卡要与身份证件分开存放,密码不要泄漏给他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不用时要锁入柜中,手机要随身带好,长期不在寝室居住,应将个人贵重物品带走。离开寝室和夜间休息时要注意关窗、锁门;要遵守交通规则,防止发生交通事故;要注意出行安全,外出乘车、购物时谨防扒手行窃,尽量不要到治安复杂的地区、场所活动,不要参与无安全保障的活动。
    六、毕业生要听从学校安排,在办理离校手续、托运行李、处理闲置物品等事宜时,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要求,防止发生各类安全问题。妥善保管好报到证、户口关系迁移证、毕业文凭等证件。
    请全体研究生同学增强自我约束、自我保护意识,遵纪守法,注意安全,如遇问题,可与学校保卫处或者学院老师联系。
    保卫处:85166110
    研究生办公室:85166105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8516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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