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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3届毕业研究生进行就业派遣计划核对的通知(第二次)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3年06月04日 08:06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3-06-04 08:06  点击:962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我校2013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将于6月20日上报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为保证毕业生就业方案及时准确的上报,使毕业生顺利离校,请2013届毕业研究生务必于6月6日下午4点前来研究生办公室或法硕中心进行2013届研究生就业派遣计划核对(第二次)逾期未核对,按原计划派遣,具体核对方法和注意事项请详见就业中心于5月16日所发布的关于领取《2013届毕业生就业计划核对表》的通知()。

   一、核对必须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如毕业生同学不在,电话联系研究生办公室(85166105)、法硕中心(85168219)由就业工作负责人代签,不准其他学生代签;

 

    二、本次核对重点为毕业生的生源地,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学号,如有问题请在核对表中直接修改并签字。

 

    三、没有基本信息的毕业研究生请到档案馆复印当年的招生录取名册,并交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综合科(108室);没有基本信息的毕业本专科生请到前卫南区行政楼教务科申请添加。

    四  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需要人事审批的城市工作的毕业生,如果用人的那位不能解决户口,请毕业生在核对表的备注注明。

 

    联系人:   就业管理科(122室) 鲁凯  安俊达

               就业综合科(108室) 于亮

    联系电话: 就业管理科 85167474

               就业综合科 8516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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