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办 发表于: 2013-06-04 08:06 点击:962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我校2013届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将于6月20日上报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厅。为保证毕业生就业方案及时准确的上报,使毕业生顺利离校,请2013届毕业研究生务必于6月6日下午4点前来研究生办公室或法硕中心进行2013届研究生就业派遣计划核对(第二次),逾期未核对,按原计划派遣,具体核对方法和注意事项请详见就业中心于5月16日所发布的关于领取《2013届毕业生就业计划核对表》的通知()。
一、核对必须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如毕业生同学不在,电话联系研究生办公室(85166105)、法硕中心(85168219)由就业工作负责人代签,不准其他学生代签;
二、本次核对重点为毕业生的生源地,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学号,如有问题请在核对表中直接修改并签字。
三、没有基本信息的毕业研究生请到档案馆复印当年的招生录取名册,并交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综合科(108室);没有基本信息的毕业本专科生请到前卫南区行政楼教务科申请添加。
四 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需要人事审批的城市工作的毕业生,如果用人的那位不能解决户口,请毕业生在核对表的备注注明。
联系人: 就业管理科(122室) 鲁凯 安俊达
就业综合科(108室) 于亮
联系电话: 就业管理科 85167474
就业综合科 85167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