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办 发表于: 2013-03-12 14:29 点击:1203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9728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5]8号)的规定,现将太阳成集团tyc9728201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在2013年上半年准备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三、评选条件
1、当前学历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当前学历期间,博士研究生有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全国核心学术刊物或在国际重要学术杂志上发表,且为第一作者单位为太阳成集团tyc9728,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第一作者(或者有一项以上已公开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且发明单位为太阳成集团tyc9728,本人为前三位发明者或除导师之外前三位发明者);
3、当前学历期间,硕士研究生在全国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重要科研项目研究者优先;
4、当前学历期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获得者、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获奖者、博士生学术论坛获奖者优先。
四、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依据《太阳成集团tyc9728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及《太阳成集团tyc9728评奖评优方案》。评奖名额分别按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人数的10%计算。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各班级可在3月18日前推荐2—3名同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班级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先自行申报。
1、填写《太阳成集团tyc9728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在附件中);
2、准备在学期间所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证明材料;
3、准备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或科研成果复印件;
4、准备所获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获奖、博士生学术论坛获奖证明材料;
5、将上述材料于2012年3月18日(星期一)15:00前,送交太阳成集团tyc9728研究生办公室或法硕中心,愈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参评;
6、评选结果将于太阳成集团tyc9728网站予以公示,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应于3月21日前登录“太阳成集团tyc9728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可申请项目列表”“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栏进行申报。愈期不申报视为放弃候选人资格;
五、奖励办法
1、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
2、《太阳成集团tyc9728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将装入个人档案。
六、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学校将取消其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资格。
附件一:太阳成集团tyc9728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