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办 发表于: 2013-01-05 22:54 点击:3017
今年太阳成集团tyc9728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录取分数线为总分185分、外语45分,在此分数线以上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一、资格审查:
1、时间:2013年1月12日8:00—10:00。
2、地点:太阳成集团tyc9728南区文科实验楼四楼415室(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
3、应携带资料: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需单位人事部门及省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5)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登录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对本人学历进行查询,生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于复试时提交审查;网上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具体认证流程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有详细说明。复试过程中考生不提交所要求认证材料的将不能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允许参加复试,不予录取。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二、复试:
1、政治理论笔试;
时间:2013年1月12日10:10—12:10
地点:太阳成集团tyc9728南校区文科实验楼一楼模拟法庭
2、专业课综合(民法、刑法)面试:
时间:2013年1月13日8:30—16:30
地点:太阳成集团tyc9728南校区文科实验楼四楼
本次复试为差额复试。
三、辽宁法院系统考生资格审查及复试时间为1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全部结束后两日内,我校将在太阳成集团tyc9728网站主页公布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三日内(2013年1月18日前)缴纳当年学费,缴纳金额:10000元人民币。
具体缴费方式:采用转账汇款形式进行学费缴纳。转账汇款时请注明:2013级在职法硕 + 姓名,缴款账户明细如下: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
户 名:太阳成集团tyc9728
账 号:162002501175
转账汇款后请保留好银行转账凭条,开学后凭转账凭条到太阳成集团tyc9728财务处(行政楼二楼)开具正规学费收据。
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各位同学按上述时间及要求,做好准备,遵照执行。
联系电话:0431—85168219;
联系人:吕欣老师
办公地点:太阳成集团tyc9728南校区文科实验楼四楼415室(太阳成集团tyc9728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
说明:1月12日下午14:30——16:00(地点:太阳成集团tyc9728南校区文科实验楼一楼模拟法庭)为2010级在职法律硕士学位授予仪式,亦欢迎各位法律硕士考生参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