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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加强研究生诚信考试及假前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25日 09:49     点击数:

研办 发表于: 2012-12-25 09:49  点击:78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的通知》(吉教办字[2012]83号)和《关于严格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教明电[2012]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落实考风考纪教育,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现将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研究生考风、考纪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海报、条幅等各种形式开展考风考纪教育、诚信考试教育,形成“诚信为立人之本,违纪是修身之戒”的良好考风,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考试环境,确保研究生期末考试和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和顺利地进行。

  二、加强警示教育和考试检查。组织研究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太阳成集团tyc9728研究生违纪处分规定》。特别要针对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开展研究生宿舍检查,清除各类违法、违规宣传材料,清查、处理利用研究生宿舍进行通讯设备作弊的违纪行为。

  三、加强研究生心理健康辅导。对研究生在期末考试周及假前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给予关心和指导,如由于考试所引起的心理压力过大等问题。帮助其排除心理困扰,引导研究生自我调节和控制情绪;对已出现明显心理健康问题的研究生,须及时与家长、研究生心理问题识别与干预中心和研究生管理处进行联系,共同努力妥善解决问题。

  四、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和行为管理。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强化研究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研究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切实保障研究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全面落实请销假制度,对于由于元旦假期、科研工作所引起的探亲、实习、联系工作等短期离校情况,须及时向导师和培养单位进行请假,并于返校后及时向培养单位进行销假。严格节假日集体活动审批,妥善安排校园文化活动。

  五、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全面查找安全工作各方面的漏洞和事故隐患。研究生秘书要经常深入研究生寝室,了解和掌握研究生的思想动态,认真分析、排查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重点强化安全防火检查,坚决杜绝一切违章用电,杜绝研究生私自转借、出租寝室或床铺,防止校外人员利用研究生公寓进行不法活动。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协调处理。

  六、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尤其要畅通寝室、课题组、导师与培养单位的沟通渠道,确保突发信息的随时报送、反馈和处置。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确保值班电话畅通。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检查工作,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

 

 

 

 

                                 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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