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办 发表于: 2012-05-25 12:30 点击:276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与中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协商,学校定于2012年5月29日至5月31日举行2012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研究生签订还款协议现场办公会。签订还款协议办公会的举行能够使毕业研究生详细地了解自己的还款时间和具体还款金额,便于他们做好还款计划,同时也是一次良好的诚信教育,有助于提高贷款研究生的还款意识。现就签订还款协议现场办公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现场办公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1。(5月31日下午15:00,经信F4阶)
2.签订还款协议时,毕业研究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学生证原件;
(2)中国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将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银行卡为与校园一卡通绑定的中国银行卡),一式一份;
(3)国家助学贷款资料确认书,一式一份,详见附件2;
(4)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一式两份,详见附件3;
(5)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一式一份,详见附件4;
(6)请提前准备好贷款人父母身份证号等信息,以便于填写以上还款资料。
3.其他说明
(1)为了方便同学们,今年统一使用校园一卡通绑定的中国银行卡作为国家助学贷款还款银行卡,银行卡丢失的须在现场办公会之前补办或者重新在长春市内中国银行网点开户办理一张新的借记卡。
(2)签订还款协议现场办公会结束后,须将全部材料报送至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办公室。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材料按照学号进行排序,并填写《2012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协议汇总表》(见附件5),于现场办公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至研究生管理处。
(3)已经结清的同学无需再签订还款协议,只需将结清证明复印件报送至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办公室,学院将结清证明复印件同其他正常办理还款协议学生的材料一起上交。
(4)对未签订还款协议书的贷款毕业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得给予办理离校手续,攻读博士研究生办理展期现场会的时间另行通知。
(5)因毕业答辩等原因与本学院现场办公时间冲突的学生,可选择与其他学院一起办理,材料由本学院负责上交。本次需签订还款协议毕业研究生名单已发送至相关负责老师邮箱。
(6)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本项工作,为确保签订还款协议工作顺利进行,保证现场秩序,请各培养单位指派一名负责人带队。
联系人:王微 联系电话:85166341
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1、中国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将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银行卡为与校园一卡通绑定的中国银行卡),一式一份;
2、国家助学贷款资料确认书,一式一份;
3、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一式两份;
4、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一式一份;
5、结清证明复印件(已经结清的同学)
请相关同学将以上材料于6月1日(星期五)上午11点之前交到研办或法硕中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