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06-01 12:47 点击:85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与中行新民大街支行协商,学校定于2010年6月2日(周三)至6月5日(周五),签订2010届贷款毕业生还款协议书。签订还款协议书能使学生详细地了解自己的还款时间和具体还款金额,便于他们做好还款计划,同时也是一次很好的诚信教育,有助于提高贷款学生的还款意识。现就签订还款协议现场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为确保签订还款协议工作顺利进行,保证现场秩序,请各培养单位指派一名负责人带队。
2、签订还款协议时,毕业生要携带材料包括:身份证,在长春市开户的中国银行卡,以及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将银行卡和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签约时需要填写贷款人父母身份证号,请提前做好准备。
3、还款协议签完后,连同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一同交给培养单位负责人,各培养单位按照学号顺序排序,将还款材料与《2010年贷款毕业生还款协议汇总表》在现场会召开3个工作日后交到研究生管理处。
4、还款协议作为还款的重要依据,在以往工作中出现由于学生开立还款账户不及时、还款不及时而造成申请银行信用卡、申请住房贷款等业务遭到拒批现象。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对未签订还款协议书的贷款同学,不得办理离校手。
附件:
请相关法学毕业研究生同学遵照学校规定,及时签订还款协议,并将相关材料于2010年6月4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送交研究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