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03-17 14:32 点击:2134
一、统考和联考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报考学科门类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法学[03] 330 50 50 90 90
法律硕士 320 48 48 85 85
(非法学[410100]、法学[410200])
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复试基本要求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区,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其复试分数线在我校基本分数线上单科降5分,总分降10分。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复试基本要求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的考生,总分可加10分。考生须提前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请,复试时须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
四、复试办法将于3月底在网上公布,请密切关注网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