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9-09-26 19:33 点击:106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不断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研究生管理工作,强化对研究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各个方面的指导和管理,研究生院决定在“助管”岗位中增设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助理和研究生秘书助理岗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配备原则
在校研究生总数超过1000人的培养单位,可配备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助理和研究生秘书助理各3名,在校研究生总数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培养单位,可配备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助理和研究生秘书助理各2名;在校研究生总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培养单位,可配备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助理和研究生秘书助理各1名。
二、选拔对象
从品学兼优的2009级博士生、硕士生中选聘,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选聘家庭困难的研究生。
三、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
四、选拔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政治素质高,具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热情;
2.工作作风踏实、细致、有条理,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从事管理工作;
4.需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同意;
5.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助理要求必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五、工作职责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助理:配合所在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和研究生秘书从事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工作。
研究生秘书助理:配合所在培养单位的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和研究生秘书开展工作。
六、报名截止时间
9月29日下午3:00前。逾期将关闭系统不再受理。
七、选拔程序
申请人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提交,在“申请岗位”项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助理”或“研究生秘书助理”,各培养单位根据选拔条件进行审核,并在网页标记后提交,同时打印申请表,经导师及培养单位签字盖章后由各培养单位报送研究生管理处。
八、任期、考核及待遇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助理和研究生秘书助理的任期为1年,如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助理和研究生秘书助理的工作每学期考核一次。由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或副院长主持,广泛听取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机关各部门的意见,根据他们履行职责的情况,评定优秀、称职、合格、不称职,并写出考核评语。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助理和研究生秘书助理的待遇参照《太阳成集团tyc9728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助管”岗位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作津贴。期满考核结束后,研究生工作部将对优秀者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