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9-05-25 14:23 点击:2089
一、学院简介
沈阳工程学院隶属辽宁省人民政府,现有占地面积9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亿元。学院设有9个专业教学系和7个教学部(中心)。学科和专业设置以工程技术类为主,涵盖工、经、文、管、法等5个学科门类,现有本科专业19个,高职高专专业39个。其中,国家高工专示范专业4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学院面向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类在校生15000余名。学院立足辽宁、面向全国,服务于电力行业、装备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毕业生始终以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实践技能赢得用人单位的青睐。
学校具有比较完善的办学条件和实验、实习设施。科研工作实力较强,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一个,市级重点实验室二个,一个省级高校工程技术中心和一个市级工程中心。“辽宁太阳能研究应用有限公司”被确定为博士后工作站。学院建设有一流的现代化信息网络系统,现代化的图书馆建筑面积达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80余万册。
学院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加拿大红河学院、加拿大BC理工学院、加拿大电子工程大学、德国慕尼黑理工大学、法国IUT技术学院联盟、澳大利亚梅铎大学等15个国外高校和教育机构缔结校际友好关系。
学校以“依托行业、面向市场、工程教育、职业取向、打造品牌、人民满意”为办学理念,初步形成了以“工程教育为主体,本科教育、高职教育共同发展;以全日制教育为主体,多种形式的非全日制教育和国际合作教育持续发展;以工为主体,强化特色,经管文法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的奋斗目标是:建成同类院校一流水平,多科性、开放式、应用型的本科院校。
二、待遇
(1)学院提供18~24万元的住房补贴。
(2)学院一次性发给安家费3~4万元。
(3)根据课题需要,给予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
(4)配备笔记本电脑一台。
三、要求
(1)申请到省级科研课题1项,或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
(2)申请到市级科研课题1~2项,或横向项目科技到款额20万元以上。
(3)发表被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以上。
(4)至少讲授1门本专业主要课程,指导本专业学生毕业设计(或论文)。
四、待遇兑现方法
安家费于当年或次年的九月一次性发放。年薪和住房补贴按月份平均发放。
年薪和住房补贴每个考核期预发规定数额的75%,考核期满达标后补发剩余部分,不达标者不再补发。若第一个考核期没有达标,则第二个考核期预发规定数额的50%。若前两个考核期都达到标准,则不再考核;若只有一个考核期达到标准,则进行第三个考核期;若前两个考核期都没有达到标准,取消年薪制,发放国家标准工资,停发住房补贴。
请看到此信息的博士研究生相关转告,有意向的同学务必于今日(2009年5月25日)联系院研究生办公室刘老师,联系电话:13504319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