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05年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转发)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5年09月02日 17:06     点击数:

发表于: 2005-09-02 17:06  点击:307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宝钢教育奖是由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董事长谢企华、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党委书记

、副董事长刘国胜同志发起设立,并由刘国胜同志出任法人代表的宝钢教育基金会

支持中国高等教育的一项主要的公益事业。该奖中的宝钢优秀学生奖在我校奖励对

象为在校各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名额3人,奖金每人5000元。2005年宝钢优秀学

生奖评定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定的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基本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对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

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2、具有爱国主义思想和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三、具体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并荣获本学年度一等优秀奖学金;

  2.要求在本学年中博士有三篇以上、硕士有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全国核心刊物

发表,或在国际重要学术杂志上发表;

  3.在读期间未曾获得社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见附件)和《申

请奖学金信息表》(见附件)。《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扼要地介

绍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应介绍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以及入校后在“具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和灵活运用知识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



  五、截止日期:

  请各单位务必于2005年9月9日前将候选人材料送到研究生管理处,逾期不报,

视为放弃。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太阳成集团(tyc9728-VIP认证)-Online Platform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