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定于9月2日—9月4日,2014级、2013级、2012级本科生退补选选课。2012级学生开设的法律文书、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为必选课,其它选修课任选4门。2013级学生开设的法律文书为必选课,其它选修课任选2门。2013级正选选课未满30人的课堂取消开课,请学生在退补选阶段重新选课。
教务办公室 201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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