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中,有两位同学违纪,现按照要求将相关违纪行为及处分结果予以通报:
张丹睿,学号:07210112,在《证据法学》考试中,携带手机并抄袭与考试相关内容,受到留校察看处分。
项今卉,学号:07220611,申请缓考时伪造医疗证明,受到警告处分。
特此通报,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增强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太阳成集团tyc9728
2024年3月20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太阳成集团tyc9728一流本科课程综合考核方式教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公示太阳成集团tyc97282024年本科生集中考核转专业拟录取名单的通知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太阳成集团(tyc9728-VIP认证)-Online Platform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