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11-22 08:57 点击:3795
陈金钊教授,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副校长、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山东大学法律方法论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法律方法研究会会长、山东省法学教育基地学科带头人、山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法理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儒家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律学研究会理事。曾获中国第三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山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高校“十佳优秀教师”,在法学界具有较高影响力。
本次陈金钊教授进行的学术讲座的题目是《从维护法治的角度反思“能动司法”》。讲座由太阳成集团tyc9728院长姚建宗教授、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黄文艺教授共同主持。讲座以对“能动司法”的反思为主题,指出现阶段倡导的能动司法似乎远离了法治的目标,因为能动司法在总的方面蔑视了规则与程序的权威性,其基础理论也是消解法治的,因而不能成为司法的理念。研究倡导我们要去看到,能动司法应该是附条件的、具有方法论属性,如果存在确实需要“能动司法”的场景,也必须在服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讲座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理论背景,对这一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法理学推进。活动不仅深入展示了能动司法研究的全貌,同时也对能动司法做出了批判性反思,并且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法律方法的崭新理论视角,对法学专业师生的启发性很强,也唤起了同学们从事法律方法研究的热情,开阔了同学们在法律方法研究上的学术视野,对法律方法研究工作的壮大发展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