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表于: 2016-05-09 08:13 点击:939
2016年5月8日晚18点30分,太阳成集团tyc9728“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实验班”教室迎来了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厦门大学太阳成集团tyc9728徐崇利教授,举办题为《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经济秩序的重构:“实力界定收益”基本逻辑之升级》的学术讲座。本次报告是太阳成集团tyc9728建校70周年哲学社会科学名家讲座的第10场(总第884场)。何志鹏教授主持了这场讲座,王彦志副教授、参加中国国际法学会2016年学术年会的部分学者和我校的相关同学参加了这次讲座。
首先,徐崇利教授提出了问题,对于TPP、TTIP的存在和影响、特别是美国试图主导国际经济新规则的模式进行了探讨。进而,徐崇利教授提出核心的判断:自由主义的国际经济秩序是“实力界定收益”,是一种市场的逻辑,是传统国际经济秩序的表现。而当今这一逻辑正在进行升级和重构。
徐崇利教授主要从历史发展的脉络来分析“实力界定收益”这一逻辑、国际经济秩序的发展方向。
从战后开始形成的自由主义国际经济秩序,是这一逻辑原始版的建立时期。美国作为世界经济实力最强的国家,相比实力受到重创的欧洲国家,接受了美国界定的秩序。欧洲认为这一秩序的未来“看涨”,所以主旨上接受了该秩序,不过还是有保留,也就是鲁吉所称的“内嵌式自由主义”,避免国际经济自由化冲击各国国内社会、经济政策的自主性。所以,“实力界定收益”基本逻辑的原始版就是“单一性经济实力界定收益”。
上个世纪50-80年代,该秩序受到挑战,发展中国家的斗争目标是“以权威为导向的体制”替代“以市场为导向的体制”,也就是用有形之手来分配收益。问题是,当时很弱的欧洲国家为什么能接受?同样很弱的发展中国家为什么选择对抗?其主要问题是收益预期不同,它们“看跌”自由主义国际经济秩序,提出了“依附论”。实际效果是,发展中国家获得一些“特殊与差别待遇”(如普惠制),但这仅仅是例外安排,无伤“实力界定收益”逻辑的大体。
上个世纪90年代到2008年,“实力界定收益”逻辑进入回归期,国际经济新秩序也就因而退潮。部分发展中国家,如中国等金砖国家迅速崛起,这些国家对于“实力界定收益”逻辑也是看涨的,所以认可了这一逻辑。美国等发达国家也没有偏离“实力界定收益”逻辑。因为发达国家经济实力相当强,所以在这个逻辑中获得的绝对收益非常大。由此,即使相对收益减小,仍未威胁到美国在这一秩序中的主导地位。
后金融危机时代,经济实力出现了“南升北降”的趋势,新兴国家越来越强大,发达国家相对衰落,所以“实力界定收益”逻辑陷入困境,发达国家对于国际经济秩序的主控权、主导权受到威胁。按照这样的趋势,中国会在这一逻辑下增强,所以发达国家会选择扭曲和择用两个方式。发达国家不愿意赋予发展中国家预期的收益,比如IMF的改革方案,投票权赋予中国的是偏少的,没有完全按照这个逻辑来,发达国家多吃多占,克扣发展中国家的份额。碎裂则是选择性使用,发达国家仅在其占据优势的领域继续推进自由化,例如TPP、TTIP这种区域层面的自由化,和服务贸易领域的自由化,如《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ISA)。对此,新兴国家以相同之道加以对冲。例如,中国的区域性安排,RCEP,局域性的安排,如亚投行。也就是说,这种方式遇到两个困难,遭到了发展中国家的整体抵制,包括对贸易、投资转移效应的消解;发达国家也存在国内的反对力量,并涉及补偿对相关产业的冲击。
“实力界定收益”逻辑的升级版:脱嵌与扩容。脱嵌,意味着在原来那些仅仅针对边界措施的观念和做法,延伸到了国内的事务。包括对于环境、劳工、商业贿赂、监管一致性、竞争政策、透明度、国有企业改革等国内治理位域内的新规则。这样就从与贸易有关,到了国内综合性治理标准。扩容,就意味着经济自由化的位域延伸到国内经济、社会、行政等治理标准,体现国家的软实力。将权力的外延从原来仅仅限于经济硬实力,扩大到体现社会、经济、行政等“良治”“最佳实践”等。由此,削弱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体系中的竞争力。
这种升级有两个步骤,第一部是在局部“先行先试”,如前述的TPP、TTIP、TISA,第二步则要推向全球。由于纯粹的市场逻辑,“平整的游戏场地”使得发展中国家强大;现在发达国家初步努力,试图使此变得凹凸不平或者条块分割。进而,试图使国际经济秩序彻底脱嵌,“从边界措施”升级到“边界内措施”,形成一个新的游戏场地。奥巴马数次提出,“不能让像中国这样的国家书写国际贸易规则”;与之相对,中国则推行“降级版”,现在,中国最大的软肋是国有企业的问题。为了达到目的,需要“让利”给发展中国家,以便在与发达国家的博弈中“止损”。
徐崇利教授以强大的理论逻辑的力量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赢得了在场听众的叹服,也激起了很多同学踊跃的思考和系列的问题。在讲座结束之后,徐崇利教授回答了专家和同学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