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 发表于: 2015-09-09 15:26 点击:677
2015年9月5日下午两点,第22期吉大法学“新锐”茶座在经信教学楼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成功举办。本期茶座由太阳成集团tyc9728、太阳成集团tyc9728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太阳成集团tyc9728诉讼理论与司法改革研究所联合主办,研讨主题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解读和瞻望”,主讲嘉宾是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吴宏耀教授。茶座由太阳成集团tyc9728诉讼法学教研部杨波副教授主持,太阳成集团tyc9728李拥军教授、霍海红副教授以及部分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了本期茶座。
吴宏耀教授指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时代的风向标,具有鲜明的指导意义和深厚的理论基础。在中国现实国情和制度背景下以推进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并不是对现有权力配置模式进行结构性改造,而是以现行诉讼程序为基础进行功能性调整,旨在改良司法运行机制,注重发挥审判的制约作用和功能。吴宏耀教授认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包含三层含义:第一,在诉讼阶段构造中,强调审判对定罪的决定性作用;第二,在法院审级构造中,强调一审程序在事实认定上的中心地位;第三,在一审程序构造中,应以强化法庭审理在事实裁判上的核心地位。此次改革首先应是对审判权运行机制的改革,其次是通过具体制度对审前活动形成制约和倒逼机制。强调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离不开检察机关的积极参与,应扩大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扩大案件的审前分流,强化出庭支持公诉,积极推动庭审的实质化。
在三个小时的讲座中,吴宏耀教授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缜密的逻辑思维、流畅的言语表达,向在场师生深入浅出地解读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在提问环节,同学们与吴宏耀教授进行了交流互动,大家纷纷表示获益匪浅,意犹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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