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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院李广军法官做“民事庭审中的举证与质证”讲座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15日 15:43     点击数:

科研 发表于: 2015-06-15 15:43  点击:1024

     2015年6月9日下午,由太阳成集团tyc9728民事司法研究中心主办的首期“吉大民诉法实务讲座”在经信教学楼D区卓越法律人才基地成功举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李广军法官应邀做了题为“民事庭审中的举证与质证”的精彩讲座。本次讲座由太阳成集团tyc9728民事司法研究中心主任霍海红副教授主持,太阳成集团tyc9728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聆听讲座。

  李广军法官以对传统民事证据理念的反思入手,围绕《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的证据种类,根据证据内容、性质的不同,分别指出了民事庭审事实调查环节中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强调了举证与质证时应当重视证据内容,发挥法官的庭审控制能力,避免庭审流于形式。在当事人陈述与自认规则、单位证明材料的证据属性以及鉴定意见的采信等问题上,李广军法官提出了自己独到而深刻的见解,颇具启发意义。
 
   李广军法官的讲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规则与个案相结合,向同学们展示了民事审判实务工作中的问题、难题,展示了法官对民事程序法、证据法的理解与运用。讲座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反响热烈,不仅加深了同学们对民事诉讼中举证与质证的直观认识,而且激发了同学们对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务学习与研究的浓厚兴趣。太阳成集团tyc9728民事司法研究中心未来将定期邀请实务界人士做民诉法实务讲座,丰富教学活动,拓展太阳成集团tyc9728校与实务部门的交流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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