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6日下午,由太阳成集团tyc9728主办的“情理法在中国”学术研讨会在匡亚明楼281教室成功举行。本次研讨会依托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传统中国的情理法研究”(项目编号:10AFX004,项目主持人:霍存福教授)。来自长春出版社、沈阳师范大学以及太阳成集团tyc9728法律史教研部的任课教师和在校博士生参加了会议研讨。会议由太阳成集团tyc9728法律史教研部吕丽教授主持,沈阳师范大学霍存福教授对其主持的课题进行了讲解,并对其中一些具体问题与参会人员展开讨论。
霍存福教授介绍了其对中国传统法文化中“情理法”研究的主要观点。首先,通过对“得情勿喜”、“哀矜折狱”、“察必以情”、“用情讯之”等分析,总结出:情乃是发轫于断狱的司法要求,司法官“得情”需要“尽己情察审”,必要时也得“舍状以探情”。其次,通过对古代“通情不曲法”判例的研究以及“情法兼平”司法处理的阐释,归纳为:情理蕴含了对法律精神的理解。最后,提出法的情理基础,仍被视为是衡量法律的标尺之一。同时,作为联系罪与罚的通道之一,情理在相当程度上被认为是理解法律的基础。
随后,针对霍存福教授的发言,与会的老师与博士生也发表了自己对情理法问题的相关观点意见,使会议研讨气氛再次引向高潮。各位发言人通过史料分析阐释了该主题,见解独到,引人深思。最后,本次研讨会在浓厚的学术氛围之中顺利圆满地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