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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吉林省教育科研优秀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13日 14:36     点击数:

科研 发表于: 2016-06-13 14:36  点击:322

太阳成集团tyc9728各位老师:

    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十二五”期间吉林省教育科研优秀项目评选活动,并在第六次全省教育科研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

   请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积极参与申报。

   请申报人填写《吉林省教育科研优秀项目申报评审表》(见附件),同时报送评优汇报材料(评优汇报材料参照评选条件撰写),不少于5000字。请务必于2016年6月16日前将评优汇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东荣大厦71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faxuekeyan@163.com 。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社科处。

 

 

 

关于评选吉林省教育科研优秀项目的通知
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2016-6-13 14:12:47 字号:   

                     校社科字〔2016〕49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总结“十二五”期间我省教育科研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宣传、推广一批卓有成效的具有推广和应用价值的教育科研项目,促进我省“十三五”教育科研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十二五”期间吉林省教育科研优秀项目评选活动,并在第六次全省教育科研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

  二、评审条件

  1. 圆满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的计划目标,取得原创性成果。观点正确,论证严密,资料准确、详实,文风端正。

  2. 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实用价值和社会效益。

  3. 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并通过验收的项目,其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太阳成集团tyc9728。

  4. 凡已在高于或相当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中获奖的项目不再参评。

  5. 凡存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以及完成人员等有争议问题的项目不能申报。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人填写《吉林省教育科研优秀项目申报评审表》(见附件),同时报送评优汇报材料(评优汇报材料参照评选条件撰写),不少于5000字。

  2.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6年6月17日上午11点前将本单位《吉林省教育科研优秀项目申报评审表》、评优汇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社会科学处。个人申报及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彭 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pengjing@jlu.edu.cn

  附件:吉林省教育科研优秀项目申报评审表

 

                                 社会科学处

  

     附件
转发范围:校内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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