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科研办 > 通知 > 正文
通知
关于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专项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6年06月03日 09:27     点击数:

科研 发表于: 2016-06-03 09:27  点击:469

太阳成集团tyc9728各位老师:

    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专项工程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6]11号)相关要求,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专项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展。

    根据项目要求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中国社科院创新工程重大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申请本专项工程。有意申报的老师请2016年度确立的13个重点研究方向参与申报。

    本专项太阳成集团tyc9728限额申报2项,学校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评审确定。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6月16日前将《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专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5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1份及电子版报送至东荣715室,电子版发送至faxuekeyan@163.com ,由学院统一报送。

 

 

 

关于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
战略研究专项工程”项目的通知
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2016-6-3 9:08:06 字号:   

                     校社科字〔2016〕46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形成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开创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科基金设立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专项工程,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不同视角加强对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研究阐释,提炼出有学理性的新理论,概括出有规律性的新实践,推出有分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专项工程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6]11号)相关要求,现开展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专项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紧扣党和国家的发展目标、中心任务、战略部署,深入研究阐释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系统地梳理阐释、概况提炼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理基础、理论体系、逻辑起点和方法论等各个方面。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一流学术水准,坚持话语体系创新。

  二、研究方向

  本专项工程2016年度确立以下13个重点研究方向。

  1. 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哲学基础研究

  2. 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概括提炼及其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的理论贡献研究

  3. 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理论体系研究

  4. 党中央治国理政的经济思想研究

  5. 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法治思想研究

  6. 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思想研究

  7. 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文化思想研究

  8. 党中央治国理政的社会思想研究

  9. 党中央治国理政的生态文明思想研究

  10. 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党建思想研究

  11. 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外交战略思想研究

  12. 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军事思想研究

  13. 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思想方法研究

  三、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政治和学术把关,以专项委托方式择优立项。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50万元。

  四、研究周期及成果要求

  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课题组应于2016年年底前提交1-2篇正式发表的有分量、有深度、有较大影响力的重点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

  五、申报要求

  1. 请各单位根据研究方向,结合相关学科特点和科研优势,明确主攻方向,把握研究重点,组建精干、高效的专业研究团队,自拟研究选题,开展综合研究和专题研究。要精心选择政治素质高、前期成果丰富、学术影响力较大的学者担任首席专家。

  2.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中国社科院创新工程重大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申请本专项工程。

  3. 本专项我校限额申报2项,学校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评审确定。

  4. 请各单位于6月20日前将《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专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5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1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联 系 人:马 赫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hma@jlu.edu.cn

 

  附件:1. 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专项申请书

     2. 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

 

                                    社会科学处

                                   2016年6月3日

 


     附件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太阳成集团(tyc9728-VIP认证)-Online Platform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