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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报2015年度拟举办及申办国际会议情况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08日 14:44     点击数:

科研 发表于: 2014-10-08 14:44  点击:683

关于预报2015年度拟举办及申办国际会议情况的补充通知
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2014-9-30 17:07:34 字号: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预报2015年度拟举办及申办国际会议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各教学科研单位目前已提交的预报情况,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预报制度旨在限制重复举办主题相同的会议,防止出现先对外承诺(申办)、再向教育部申报的现象。国际会议预报年份是指学校和单位拟对外宣布或承诺(申办)的年份。因此,需预报的“2015年国际会议”,既包括拟在2015年内召开的国际会议,也包括须在2015年对外承诺或申办的国际会议。预报仅需提供拟举办(或申办)会议的简单信息(见附件),在拟对外承诺日期前三个月还应正式提交审批材料。

    注:“拟对外承诺日期”不是会议拟开会时间,而是1.对学校自主举办的国际会议类,是拟向外发出会议1号通告的日期;2.对申办、承办等国际会议类,是拟首次向外方单位正式申请的日期。

    二、重大国际会议必须预报,逾期不可补报。教育部经核实汇总后将报外交部和国务院办公厅备案。根据以往经验,未经预报的重大国际会议在正式申报时有可能不被批准,因此务请各教学科研单位高度重视,做好规划和提前预报工作。

    注:重大国际会议是指:1.联合国下属机构和各专门机构的大会与特别会议;2.联合国系统以外的政府间和非政府间重要国际组织的大会与特别会议;3.事关我核心利益、涉及重大敏感问题以及重要国际问题的国际会议;4.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上的社科类国际会议,以及外宾人数在300人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上的自然科学技术专业领域的专业或学术性国际会议;5.外国政府正部长及其以上官员或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出席的高级别国际会议;6.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的国际会议。

    三、一般性国际会议每年可分两次进行预报,拟在2015年1-6月份举办的国际会议,可延期至2014年10月10日前报我处;拟在2015年7-12月份举办的国际会议,可于2015年1月放假前报我处。为了方便各教学科研单位的国际学术交流,对不涉及敏感政治问题,邀请外宾人数在30人以下的自然学科类国际学术会议可不预报,在拟对外承诺日期前三个月正式申报即可。

    注:一般性国际会议是指:1.经本单位严格审核后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下或会议总人数400人以下的一般性国际会议,以及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下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下的自然科学技术领域的专业或学术性国际会议;2.双边会议以及国际合作项目中的工作会议。

    四、各教学科研单位应认真填写《2015年度举办(含申办、承办、合办等)国际会议计划表》,如对之前提交信息有所补充的,也可于2014年10月10日之前送达我处,另将电子版文档发送至邮箱:expert@jlu.edu.cn。

    联系人:李赫

    电话:0431-85166565   传真:0431-85166570

    附件1、2015年度拟申办及在华举办(含承办、合办等)国际会议计划表

 

 

 

                         太阳成集团tyc9728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4年9月28日

 


     附件

转发范围:各教学科研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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