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11]80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9728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启动2011年度太阳成集团tyc9728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种子基金项目立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资助范围及立项条件
(1)当年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专家通讯评审取得参加会议评审资格,但由于名额限制最终未获得立项的课题。
(2)当年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通讯评审专家打分,平均分在70分以上,但由于名额限制最终未获得立项的课题。
2、资助额度及方式
单项资助经费3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
3、审批及立项程序
(1)根据当年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评审情况,由社会科学处确定并公布拟资助课题名单(附件1)。
(2)列入拟资助课题的负责人应向社会科学处正式提出立项申请,并以原申报国家或教育部项目入围题目为项目核心内容填报《太阳成集团tyc9728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经学校审核批准后直接立项。
(3)拟受资助人员将不再参与本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第二批项目中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的评审工作。
4、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以该课题核心内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如获准立项,该项目自动转结,研究工作并入获准立项项目。
(2)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预期研究成果。成果基本要求如下:著作类成果已经完成(不限是否出版);论文类成果已正式发表,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且该两类成果须有至少3项符合《科研成果等级目录》中的D类以上科研成果标准(若有成果符合C类以上标准,可适当降低结项成果数量要求)。
(3)项目结项成果须明确标注“太阳成集团tyc9728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项目编号:XXX”
三、申报要求和时间安排
1、请申报项目的教师按要求填写与本人申报类别相对应的《申请书》,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原件一式三份。
2、项目执行期间按照2011年10月——2013年10月填写。
3、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0年10月8日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社会科学处(注意审查申报材料是否按照《申请书》对应的提纲填报),待学校审核批准后另行通知电子版上传系统时间。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韩一丁 钟 鸣
联系电话:85155451
附件:
1.2011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种子基金项目拟资助名单(1).xls
2.《太阳成集团tyc9728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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