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7-02-20 23:34 点击:2764
关于征集全国法院第十九届学术讨论会论文的启事
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出版社联合承办的全国法院第十九届学术讨论会,拟于2007年第四季度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教授任本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委员会主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发布了《关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要求全国法院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切入点,以确保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立足点,加强司法保障。为了从理论上进一步研讨人民法院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对策建议,努力形成一批见解深刻、思路明确、措施具体的研究成果,总结审判实践经验,促进法学理论同审判实践相结合,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审判制度,更好地完成审判工作任务,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决定以“司法解决社会纠纷的对策与机制研究”作为本届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论题参考范围附后)。
欢迎法院和检察院等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律师以及政法院系、法学研究机构的师生踊跃投稿(法院系统的论文征集由各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报送。法院系统人员不得与法院系统外人员联名以个人名义报送,否则一律不得参评)。来稿必须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学术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材料翔实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字数一般应在6000字以上,10000以下(含注释)。来稿一式五份并请附论文独创性声明、内容提要和作者简介。论文用A4纸打印,并在封面左上角注明“全国法院第十九届学术讨论会征文”字样,论文作者的姓名和单位不得在论文正文中出现(具体要求请访问http://njc.chinacourt.org并登陆“学术研讨”栏目查看)。
来稿必须注明详细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并附参评论文的软盘,软盘采用word文挡格式。来稿截止日期为2007年8月31日。届时最高人民法院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论文评选委员会,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论文奖。获一、二等奖的作者将被邀请参加本届学术讨论会。
来稿请寄:北京市通州区天成桥甲一号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
邮政编码:101100
联系人:金俊银 吴光荣
联系电话:(010)85259087 85259095
电子邮件:fyxstl@sina.com
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
二○○七年二月五日
附:全国法院第十九届学术讨论会论文选题参考范围
一、民事、商事、行政、刑事等各类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研究
二、民事与行政交叉案件的审理与解决
三、刑民交叉案件审理中的问题研究
四、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判与执行问题研究
五、民事、行政诉讼证据规则适用问题研究
六、刑事诉讼证据问题研究
七、量刑原则、方法和程序研究
八、民事案件调判结合办案方式之完善
九、方便诉讼与防止滥用司法资源机制之探讨
十、司法统计方法科学化探讨
十一、推进合议庭负责制问题研究
十二、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制作中的问题研究
十三、民事、行政案件管辖制度研究
十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研究
十五、司法救助制度研究
十六、《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问题研究
十七、巡回审判的理论与实践
十八、司法透明的制度保障问题研究
十九、指导性案例信息库科学化管理研究
二十、民事执行工作中的问题研究
来源:中国法院网